记录控制
为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,应得到控制。
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,以规定记录的标识、贮存、保护、检索、保存和处置所需的控制。
记录应保持清晰、易于识别和检索。
注1:“处置”包括废弃。
注2:“记录”也包括顾客规定的的记录。
记录保存
记录控制必须满足(依据)法规和顾客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