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计检查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(1)检查表的内容不仅应符合所建立的管理体系所依据的标准,适用的法律、法规及标准,更应符合管理体系手册、程序和其他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。一份仅将标准规定改变成问题调查表的检查表,是一份“标准化”了的检查表,不是好的内部审核检查表。
(2)编写部门检查表时,要求根据部门实际,以该部门所涉及条款(要素)及其职责为依据进行编写,突出受审核部门的特点。
(3)编写条款(要素)检查表时,必须考虑到该条款(要素)设计哪些部门,并与这些部门的职责联系起来编写。
(4)抽样应有代表性。在内部审核时,内部审核员要查看文件、记录和现实情况。由于文件和记录数量很多,不可能全部检查,所以必须抽样。根据以往工作经验,样本量一般为3-12个,这样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数量适当的客观证据。但样本的种类应有代表性,才能体现出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
抽样代表性样本的典型步骤包括:
1)明确抽样总体的范围和组成;
2)选择批样方法;
3)确定样本量;
4)进行抽样活动。
抽样方法有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。判断抽样依赖于审核员的知识、技能和经验。判断抽样应考虑以往的审核结果、过程和要素的复杂性、技术/人员/体系的变化程度、以前识别的关键风险领域等。关于统计抽样(分计数抽样和计量抽样)在内部审核工作很少应用。
(5)时间要留有余地。在编制检查表时,应估计所需的审核时间,不应超过计划审核时间,还应留有一定的富余时间,以便临时发生某些情况而需要增加审核内容或增加审核深度时,可以利用这些时间。
(6)检查表应有可操作性。检查表不仅应该要有调查的问题,还应有具体的检查方法,如选取什么样本、数量多少;通过问什么问题,观察什么事物而取得客观证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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